婚前对方父母出资买房时,有以下几种明确情况。
其一,若全款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通常被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此房产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其二,倘若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不过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利要求获得补偿。
其三,要是婚前对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当作是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出资性质的举证等法律程序。
一旦出现争议,建议及时收集相关出资证据,像转账记录、协议等,这样在需要的时候就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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