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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执行夫妻共有唯一住房

倘若个人债务需对夫妻共有的唯一住房进行执行,首要之事便是明确该债务性质确为个人债务。

一旦确定为个人债务,通常不能径直执行夫妻共有唯一住房的全部份额,因为法院在执行时往往会持谨慎态度。

对于夫妻另一方的份额,法院会予以保护。

倘若住房面积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采取“大换小”或者“以租代购”等举措。

这样既能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居住权,又能让债权人实现部分权益。

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像进行评估、公告等环节都不可或缺。

若夫妻另一方觉得执行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便可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停止不当执行行为,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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