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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刷银行卡的立案条件

盗刷银行卡和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此类情况按照刑法264条盗窃罪进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盗窃罪:

1、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指个人盗窃的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可以在此幅度内自行规定起点。

广东省标准分二类区域:

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3000元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的市、县、区,元为“数额较大”。

多次盗窃未作处理的,应将数额累加计算。

2、两年内三次盗窃的3、入户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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