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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还用答辩状吗

指定辩护刑事诉讼中是一项重要制度,它会在特定情况时由法院指派律师为被告人展开辩护。

答辩状则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上诉人上诉的内容作出答复与辩驳的文书,通常多见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领域。

然而,在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情形中,是不存在答辩状这种文书形式的。

指定辩护的律师会通过仔细查阅卷宗,与被告人进行会见等一系列行动来准备辩护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他们以口头陈述等方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其核心目的是依据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全力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而并非采用答辩状这种文书方式来达到辩护的效果。

这体现了刑事诉讼中指定辩护与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答辩状的不同之处,各自有着其特定的作用和方式。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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