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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后离婚的债务

被起诉后选择离婚时,债务的承担情况得依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

倘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即便离婚了,夫妻双方仍需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像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体现出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背负的债务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而要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就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来判定债务的性质,从而合理地分配债务承担的责任。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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