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企业同员工牵扯到专利权的申明事宜,以下便是关键之处。
其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通常归属于企业。
所谓职务发明,即员工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借助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企业需在员工入职之际或者开展相关研发项目之时,以书面合同等形式清晰地确定此项归属。
对于非职务发明,员工拥有自行申明专利所有权的权利,企业不能对其进行侵犯。
当员工离职时,针对在职期间可能存在的潜在发明创造,企业也应在离职协议等文件中明确专利权的相关事宜,以此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并且,企业在与员工因专利权发生分歧时,能够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具体的方式要依据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协议以及相关的专利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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