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诉讼专题 >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能够停止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能够停止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复议制度的一项原则。

这是基于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作出的,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是否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和职责范围。

其强制力和执行力表现为,在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以前,并不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影响其执行。

因此,管理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要继续执行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只有基于国家机关的决定、或者说是国家意志的明确表示才能停止执行。

这是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的效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国家行政权应有的尊严所必需的。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