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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强奸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

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犯罪在我国属于重罪,其中对犯罪主体的年龄要求也是比较小的,即只要是已满14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那么就可以构成此罪,另外,即使作为女性也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不过一般是作为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存续

至于我国我国强奸罪的量刑内容,上文中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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