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四个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不宜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依双方抚养能力等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2.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陪伴时间、教育能力等因素。若双方条件相当,可能判决双方各抚养部分子女;若一方存在家暴等明显不利于抚养情形或无抚养能力,另一方将抚养更多子女。
3.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依子女实际需要和双方负担能力确定。
4.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双方均需履行抚养教育义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
1.父母双方应积极协商子女抚养权问题,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达成一致。
2.若协商不成,双方应积极举证自身抚养优势和对方不利抚养的情况。
3.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4.双方都要持续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共同关注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