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则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等,或买卖相关许可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进行此辩护转换,应从行为本质着手。
倘若不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像在商业活动中仅违反经营许可等规定,那就应重点证明存在经营行为,而非以欺骗手段获取财物。
需收集业务往来记录、交易目的、行业惯例等证据,以此表明行为更符合非法经营的特征,而非诈骗。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详细阐述,以有力地支撑非法经营的辩护观点,从而摆脱诈骗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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