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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与玩忽职守

过失致人死亡罪指因一般过失引发他人死亡的行为。

其主观方面呈过失态,涵盖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

玩忽职守罪乃是特殊主体,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方可构成此罪。

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二者的区别显著在于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也不一样,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

普通公民若因自身过失致他人死亡,便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导致他人死亡等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这两类犯罪在主体和客体等方面存在差异,需准确区分和界定。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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