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或其它犯罪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管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还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法院审理阶段,都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应该尽量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而且是应该在被刑事拘留期间申请。
如果已经被批准逮捕的,再批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