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舍弃遗产(拆迁房产)的继承权,必须以明确的方式来进行。
通常得在遗产处理之前,表明放弃继承的态度。
从形式层面来讲,最好选用书面形式,清晰地写出放弃继承房产(遗产)的坚定意愿,然后签字予以确认。
虽说口头形式在有其他充足证据支撑时也是有效的,然而却容易引发争议。
一旦作出了放弃继承的决定,便不能再参与该房产的分割等相关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放弃继承属于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确保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愿且真实意思表达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决定。
倘若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并非出于自愿的情形下作出的放弃行为,是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放弃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