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父母尚且在世,那就不存在所谓法定意义上的继承开始,自然也无从谈起放弃继承的事宜。
当涉及到父母的某些财产权益预分配等情形时,它并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
要是家庭内部达成了相关协议,像是对父母日后可能遗留的财产该如何分配作出约定,这类约定虽不具备继承相关的法定效力,却可被视为家庭内部的一种具有民事契约性质的约定。
然而,这种约定也并非毫无风险,有可能因情况的改变而引发争议,亦有可能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法院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或其他法律规定,从而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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