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即检察机关针对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即便经过再次审查,依旧觉得证据不够充分,无法满足起诉条件,所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从公安机关的招录规定来讲,存疑不起诉并非绝对禁止报考公安机关单位。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的招录会全面审查报考人员的诸多方面,像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存疑不起诉本身和有罪判决是不同的,但在政审环节,它往往会成为重点审查对象。
倘若能够证实自己没有违法犯罪的事实,并且其他条件也都符合招录要求,那么从理论上来说,是有报考的可能性的。
然而,最终的决定权实则在招录单位的政审部门手中,他们会依据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判断。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