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批捕科(现今大多已变为侦查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刑事案件是否满足逮捕条件进行细致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会全方位考量诸多因素。
像要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确凿证据能证明其有犯罪事实,以及后续可能被判处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情况,还有即便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仍不足以防止出现社会危险性等。
要是证据方面存在不足,便很可能给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而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通常就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若符合逮捕条件,那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意见,进而犯罪嫌疑人会被依法羁押。
对于犯罪嫌疑人一方而言,倘若被批捕了,他们可以借助律师来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一旦出现新的情况,比如病情严重到不适宜继续羁押等,批捕科也会再次对逮捕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