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
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
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
2、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内容问题属于主观思维意识范畴。
主观意识支配、制约客观行为客观行为反映主观意识、检验主观意识。
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
不能简单地根据某一事实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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