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增值税发票方面出现玩忽职守的情形,以下便是相关的法律剖析。
从刑法层面来讲,税务机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等相关事务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倘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就有很大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这里所谓的玩忽职守,指的是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要么不履行,要么不认真履行。
要是企业内部人员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玩忽职守,按照企业内部规定,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纪律处分等责任。
并且,倘若这种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遭受税务罚款等,企业是可以向该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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