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类犯罪辩护专题 > 增值税发票玩忽职守

增值税发票玩忽职守

倘若涉及增值税发票方面出现玩忽职守的情形,以下便是相关的法律剖析。

刑法层面来讲,税务机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等相关事务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倘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就有很大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

这里所谓的玩忽职守,指的是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职责严重不负责任,要么不履行,要么不认真履行。

要是企业内部人员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上玩忽职守,按照企业内部规定,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纪律处分等责任。

并且,倘若这种玩忽职守行为导致企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遭受税务罚款等,企业是可以向该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追偿的。

倘若还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更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那么不仅可能触犯其他法律法规,还会面临刑事处罚等极为严重的后果。

最新修订:2024-10-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