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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行贿证据

短信能否作为离婚证据,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1、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等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

一般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2、手机短信具有证据的关联性。

第一,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部手机上发收短信,有发信人的号码,有时间、内容、姓名,通过短信内容可以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

第二,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

3、手机短信具有合法性,要通过合法入网手续后,才能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是合法的证据。

符合下列情形的手机短信,法院有依据将手机短信作为有效证据;

1、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保存。

2、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记录手机的品牌和型号,以便以后核查。

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能推翻。

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法院采纳。

3、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收集短信提交证据给法院,或由法官对收集内容进行检验,并当成制作成笔录。

做笔录时同样应注明手机品牌和型号。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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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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