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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和轮候查封

诉前财产保全,指的是当利害关系人面临紧急情况,若不即刻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就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此时便可在起诉之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手段。

这样做能为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提供保障。

轮候查封呢,是针对其他人民法院已查封的财产,执行法院会在登记机关按时间先后进行登记,或者在其他法院进行记载,依次排队等候。

一旦前一查封依法解除,排在前面的轮候查封就会自动转变为正式查封的制度。

其目的主要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以保障众多债权人的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轮候查封充分体现了司法执行过程中的有序性与公平性原则,确保了执行程序的公正合理。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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