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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债务开庭前离婚转移

在民事债务开庭前就进行离婚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很可能有逃避债务的嫌疑。

从法律层面来讲,倘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有承担偿还的义务。

而在开庭前,若通过离婚协议等手段,将财产不合理地全部转移给其中一方,这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此时债权人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

债权人必须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出于恶意以逃避债务。

要是债务仅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就不能算作是逃避债务的行为。

总之,一旦发现有这类疑似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就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要求撤销那些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从而保障自己债权的顺利实现。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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