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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知辨认笔录

辨认笔录是极为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

当收到警方通知要进行辨认笔录时,有以下要点需牢记。

在辨认前,务必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辨认工作需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展开,而且辨认对象要混杂在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对象当中。

例如,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绝不能单独让你辨认一个人,必须将其与其他相似的人一起供你辨认,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你的真实辨认情况。

倘若在辨认过程中,你产生任何疑问,或者觉得辨认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比如辨认对象的特征被特意突出等,你拥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最后,辨认笔录会如实记录你的辨认情况。

如果故意作出虚假辨认,那么你将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这就要求我们在辨认过程中要认真对待,确保辨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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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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