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指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转让著作权,相当于转让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如果购买单位在境外,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应税行为,可以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境外公司购买该软件著作权后,此后通过转让方式在境内使用,则应对境外单位征税,境内单位应扣缴境外公司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