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界定要结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涵盖主体、主观、客观、对象等多方面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需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其他方法包含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协助资金转移、协助汇往境外等。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犯罪所得指通过犯罪直接获取的财物,收益指利用犯罪所得产生的经济利益。
2.对于“明知”的认定,可通过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交易方式异常、行为人曾因同类行为受处罚等情形进行推定。该罪的立案标准为数额达到规定标准,或多次实施,或涉及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特定严重犯罪所得。若事前与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谋,则以上游犯罪共犯论处。
3.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司法机关,要准确收集和审查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证据,以合理推定行为人是否“明知”。加强对特定严重犯罪所得案件的侦查力度,严格按照立案标准进行处理。对于公众,应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识,避免因无知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