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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一方死亡

离婚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之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也是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认定,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不利于孩子成长,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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