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紧急避险是为避免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行为,责任承担分三种情况,引起险情者担责;自然原因引起且措施得当未超限度,避险人无责,受益人可补偿;措施不当或超限度,避险人担责。
法律解析:
紧急避险是在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为保护本人或他人权益不得已采取的行动。若危险是由人为因素引起,那么引起险情的人要对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当危险源于自然原因,只要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合理且未超出必要限度,就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不过受益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而要是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不合理或者超出了必要限度,导致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就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果在紧急避险方面遇到问题,涉及到责任认定和处理等不清楚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