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没缴社保,去职能够要求补缴社保吗?公司跟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后,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纳社保的,只要一直无依法买下社会保险,员工去职时能够要求求公司进行补缴。 按限定,公司必须要为员工买下社保,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就要交社保,若公司无买社保或无按事实上工薪水交社保,能够要求公司补交过去无买的社保。并且,公司未依法交纳社会保险,员工去职时也能够要求另一方补缴。 公司拒却补缴的,员工能够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投诉或投诉哦,那么公司将要接受以下的处置:
1、公司未按时足量代缴社保,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会责令其限期交纳;
2、公司被依法投诉或投诉后,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并且公司不得要求员工承受滞纳金;
3、公司逾期仍不交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金。
2018-12-27 03:35: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