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限职责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另一股东,不久发觉收购有其他目的,故想追讨股份,但他已将我的股份转卖给了公司外的的人。能认定转让协议无效追讨股份吗?急!

北京 - 大兴区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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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股东股份转让另一股东流程简单,手续方便,无须股东会认可。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限定,股东仍须关注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一、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有无特殊限定
虽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对股东之间股权转让无做出限制性限定,但是在该条第四款限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定的,从其限定”。所以公司法授权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能够限定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也需要需要肯定流程和实质性要求。

2018-10-26 19:1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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