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用不用付费,为什么?宅基地能不能转让,出租,典质?为什么?我想要法律依据

江苏 - 连云港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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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诉讼咨询

地区:江苏 - 连云港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买下;
(2)法人或其他组织买下;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准许;
(4)向集体组织人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要求。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要求: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乡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员转让;
(3)受让人无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要求;
(4)转让做法征得集体组织认可;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018-08-10 13:2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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