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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法律法务
地区:江苏 - 徐州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商定的,应当按照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你公司的规章规则中或与你的劳动合同中商定有这种情况隶属你应当保密的情形,那么是能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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