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外债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辽宁 - 锦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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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法务

地区:辽宁 - 锦州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的外债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就算是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法律上一方所欠的外债另一方是没有共同偿还的这种义务的。
而且在离婚以后,双方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这种情况下不管当事人欠了多少的钱或者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欠的,都不能要求另一半去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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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家暴的行为证据,具体如下: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相关补充2:


离婚时什么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2-22 16:33: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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