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预备阶段怎么界定?

河北 - 张家口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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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张家口

法律分析:


行为人必须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流露犯罪意图,而没有实施预备行为,则属于犯意表示,不构成预备犯。犯罪预备行为主要表现为准备犯罪工具、调查犯罪场所和被害人行踪、拟定实施犯罪的计划等方式。预备行为必须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停顿下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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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


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


相关补充2:


刑事案件哪些特殊情况需要律师单独收费


(一)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个犯罪事实,可以根据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收费。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投诉,按一审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规定标准的5倍以内协商确定费用。重大、困难、复杂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方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
(五)上述收费标准,除另有说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审查、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曾经代理过一阶段的,从下一阶段开始减半征收。

2023-01-30 15:3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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