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要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山西 - 运城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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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维权顾问

地区:山西 - 运城

口头要约一般有两种情况:

1、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同时在场进行面对面交谈;

2、要约人与受要约人通过电话等媒介进行口头交谈。

口头要约的传达没有时间间隔,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因此,口头要约的特点是要约的作出与到达具有同时性,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但这并不是说对口头要约采取发信主义,而是要约作出时间与到达时间一致的结果,与我国关于到达主义的立法模式并不相悖。

要约邀请是期望别人能对自己发出订立合同要约的行为,要约不仅仅是停留在书面上的合同,也可以口头要约,口头要约要比书面的合同要约要便捷,通过电话口头交谈就可。


2021-08-19 19:3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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