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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优选法务
地区:江苏 - 苏州
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是,企业改制前所签订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在改制后应继续履行,改制后的企业不得借口改制否认原合同的有效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将更加明确,不同的利益需求会在劳动关系上反映出来。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虽然企业改制只是企业自身的一种变更,不影响存续劳动关系的有效性,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对劳动关系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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