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丧失了胜诉权怎么办

辽宁 - 抚顺 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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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法务

地区:辽宁 - 抚顺

债权人丧失胜诉权是指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起诉,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催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没有主张时效经过的抗辩权的,法院也可以做出胜诉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021-07-14 17:09: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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