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证过户程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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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张家口

赠与房产证过户程序如下: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过户登记;2、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3、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会被受理;4、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依据程序完成过户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021-07-14 17:0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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