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未经追认是无效合同吗

湖南 - 益阳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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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益阳

无权处分未经追认的合同一般对于被代理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合同。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拒绝追认的,其合同存在法定无效事由,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1-07-06 09:3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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