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北 - 邢台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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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北 - 邢台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的情况包括两种,一种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另一种是申请人民委托伤残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2021-06-28 07:5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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