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判定标准有多严重

福建 - 泉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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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侵权法律咨询

地区:福建 - 泉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本条和第119条的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井喷或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05-21 04:0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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