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逮捕在什么阶段,公务员的刑事案件是怎样处理

新疆 - 喀什 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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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法务团

地区:新疆 - 喀什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属于公安侦查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1-05-16 13:28: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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