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续约,但是需要的加待遇很低,可以不续约吗?本来我跟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在合同要到期了,不愿续期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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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待遇比原来的合同低,你可以选择不续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离职证明要注明是公司续约降低待遇,你不同意续约,离职的,才可领到经济补偿金。当然,你真的不想在公司做了,才这样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公司不能将自己要求强加于你,只能跟你协商好,你同意的情况下再签。你可以继续留在原工作地工作。公司不允许的,可以以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最好有证据证明你是不同意调职的,如给人力资源回复短信写本人不同意调岗,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强制调岗,本人保留追究的权利,本人要求在原工作地继续上班,请知悉。公司强制执行的,带上证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会有专业人员跟进的。

2021-04-15 08:2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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