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边已经做生意做的挺好的,但是现在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那么这种情况这个公章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呢?以及我们这个如果被收回的话应该再次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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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章不可以继续使用。  2.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2021-04-09 21:5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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