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入职到这家公司里工作时,就和公司已经签订好了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对于工资发放时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呢?办理的原则是什么呢?

江苏 - 淮安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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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淮安

发放工资的当月,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发放多次,应该合并计税,也就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与前面首先合并计税,然后补差。个税不是计提的时候产生的,是发放的时候计算的。因此即便计提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多次发放产生的税费,次月也必须按照税法申报。税法是不管你是否按月发放工资的,税法只关注每月发放的合计数是否符合申报纳税数。

2021-03-31 08:36: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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