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给我支付员工补偿费呢?我已经是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申请解除合同的。如果说是没有给单位造成什么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着赔偿的吗?

河北 - 张家口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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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诉讼咨询

地区:河北 - 张家口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021-03-29 12:45: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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