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买卖纠纷被法院查封后该怎么处理

山东 - 济南 合同效力
1位律师回复

诉讼法律服务

地区:山东 - 济南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对标的汽车进行查封的,如果当事人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费用,但未登记过户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不得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021-03-28 10:05:4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济南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徐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