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姓李,他之前的时候不是帮我保管财物吗?现在不愿意把财物还给我,如果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会不会构成侵占罪?

辽宁 - 大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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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法务团

地区:辽宁 - 大连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李某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

2021-03-27 14:2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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