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手上也没有多的钱,但是我发现我朋友一直把我房子站着也不还给我,那么这种情况是否算是侵占罪呢?我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要求他把房子还给我呢?

辽宁 - 朝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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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法务

地区:辽宁 - 朝阳

侵占罪,是指以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2021-03-26 05:5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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