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觉得我的工作效率没有别的同时高,因此要辞退我和我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合同,而且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我,公司应该支付给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新疆 - 省直辖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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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辞退员工

2021-03-25 10:2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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