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初购买私家车的时候,同时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结果现在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时候,被一辆大货车从旁道刮蹭碰撞,造成车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应该按照什么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浙江 - 舟山 商业保险
1位律师回复

张家口维权顾问

地区:浙江 - 舟山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3-08 05:42:1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舟山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