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的,现在已经连续好几个月了公司都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我足额支付报酬,那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已经违法了?我能够直接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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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1-02-10 01:0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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